我拿過調解員的話筒,“你問我就好了,別去欺負我的女兒們。”
“為什么不想,王志雄應該很清楚啊,他不想要女兒,把我辛苦生下的女兒送去給村里的一戶人家做童養媳!”
還告訴我說,給女兒找了個好人家,有錢,以后就吃香喝辣了。
那戶人家是有錢,可是兒子卻是個癡呆,就是因為王志雄和婆婆不想養女兒覺得浪費錢。
最后還是我拖著剛手術完的身體,拼死去把女兒搶了回來。
調解員不甘心,目光又轉移向我身后的二女兒。
王志雄也轉移話題:“大女兒那是那時候窮啊,沒錢養,我給她找個有錢的人家也沒錯啊。對了還有老二,我當時還給了她救命的錢呢,這個你可不能賴賬啊!”
還沒等我攔著,二女兒就自動站出來,挽起褲腳露出假肢。
“爸爸,你是給了我五百塊的醫藥費,但是你怎么不說我這個腿是你打斷的啊。”
我連忙抱住小女兒。
我可憐的樂樂,是第二胎。
見沒辦法送人,婆婆就開始讓我的兩個女兒幫家里干活,也不準去讀書。
樂樂三歲的時候,王志雄剛下班回來沒喝盡興,就讓樂樂去買。
結果半路上樂樂不小心搞丟了兩塊錢,王志雄就大發雷霆,直接打了樂樂一頓,把她的腿給打斷了。
我和甜甜剛種完地回來,看見躺在地上一動不動的樂樂,連忙送去醫院。
在路上她還伸出小手安慰我:“媽媽,我不疼。”
最后因為錯過最佳搶救時間,樂樂的腿只能截肢了。
“我那是喝醉了,不小心打的,再說了孩子不聽話就要打啊。誰知道她是自己昧下了還是真的丟了,小的偷雞摸狗長大了不得殺人放火啊!還不是你沒教好,我都付了醫藥費了,你還記得這么清楚,怎么這么小肚雞腸啊。”
就連攝影都面色凝重,可王志雄還是覺得自己沒錯,錯的是其他人。
調解員沒再問第三個女兒的事情,可三女兒安安卻主動說了出來。
“我這個爸爸最恨我,因為別人說酸兒辣女,這次媽媽懷的肯定是個男孩。沒想到生下來還是女孩,我爸就想弄死我,但是也怕別人說他狠心,就從醫院偷來染病的人都衣服穿在我身上,沒想到我命大沒死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