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神,靜寶。”
為避免長輩尷尬,特意在外站了片刻。
江依臣剛想進門,就發現江邇空看了自己一會又呆愣在那了。
“噢,好。”
江邇空反應過來,與大哥一同進門。
“臣兒/空兒見過祖父祖母、父親母親。”
兩人一同向長輩行禮,江邇空常年在家不必行大禮。
所以行完禮后就順著長輩的意思起身自覺走到江傘鑫那邊,給近一年未歸家的大哥和長輩留足空間。
“快,都快起來。”
許久未見大孫子的陳氏很是激動,忙叫下跪的江依臣起身。
走過去拉著他的一只手,不停地說“苦了瘦了”,還讓他別講那些虛禮,疼愛之心溢于言表。
當然欣喜之情也同樣遮不住。
因為歸家學子對父母長輩行大禮是杏陽那里一直都有的傳統,而陳氏就是出自杏陽享有盛名的富商陳家。
“沒有的,祖母。那里吃食與學識一樣負有盛名,您知道的。”
“對,對,可是你一直在外讀書,我這顆心啊,還是怕的。”
陳氏不住地點頭贊成道。
至于為什么怕,眾人心照不宣。
“好了,先用膳,用完膳后有事向大家宣布。”
江望阻止大家繼續寒暄,提醒大家先開飯用膳。
江依臣對此松了一口氣,江錦玉和姜氏也是如此。
若是再聊下去,祖母/母親/婆婆就又要掉眼淚了。
對于陳氏敏感易哭的性子,一家人都很無奈,尤其是身為兒媳的姜氏。
因為自己就是丈夫的唯一的女人也沒有受過婆母的刁難。
所以陳氏對自家兒媳婦也從不苛刻,沒有搞什么給兒子納妾或立規矩什么的。
又因為知道姜氏也是與自己丈夫一同長大然后彼此相愛成婚的。
這使陳氏仿佛找到了共同的盟友,對姜氏的任何做法都表示理解和支持。
要不是姜氏還有自己娘家的生意需要看護以及官夫人之間的交往需要維系。
陳氏早就將掌家權交給她由她全權掌管,然后自己當萬事不管不操心的老夫人了。
但也因為經歷相似外加性別相同的緣故,姜氏成了陳氏傾訴的對象。
平時有什么委屈傷心不能找丈夫的她就把兒媳叫過來朝她哭訴,這每每都弄得姜氏哭笑不得。
每到那時,姜氏都好奇自家婆母歲數明明不小都是當祖母的人了為什么還那么多愁善感。
后來想明白這是被人寵著的結果。
自家婆母愛哭怎么辦?寵著唄!咱又不差錢!
咳咳,扯遠了。
——扯回話題。
一家人用完午膳后,江錦玉就在江望眼神示意下宣布江依臣的婚事出現變故的事情,還特意解釋了變故。
與江依臣定親的是工部胡員外郎家的嫡女,而江錦玉是在戶部任員外郎,兩人父親官職品級一樣。
雖說江錦玉是商賈出身但其任職時間遠比胡員外郎長得多,所以也并不存在什么高嫁低嫁的問題。
而且當初議親時也都知道對方的底細,彼此的長輩也都挺滿意這份親事的。
可偏偏在準備成婚這一年女方家里卻以二人命數相沖為由要求解除婚事,之后男女各自婚嫁互不侵擾。
“就因為這個所以大嫂不愿意嫁到我們家?”
江傘鑫聽得迷迷糊糊,提出疑問。
眾人沒搭話。
因為都知道這不可能,也知道這事跟江傘鑫解釋他也聽不懂。
原本就是想說給當事人江依臣,問問他的意見。
順便讓已經成大姑娘、再過一年就要正式議親的江邇空多聽多學,增長見識。
現如今江邇空正值十二歲,金釵之年。
再過一年就是豆蔻年華了,也該給空姐考慮婚嫁之事了。
至于江傘鑫,現在就是個偷雞摸狗、上樹掏鳥的小瘋孩,本來沒想著告訴他這些婚嫁之事的。
不過想著都告訴了不帶他說不過去,所以就當著他的面說了,反正他也不是那種藏不住事的小孩。
“最近說胡家嫡女去寺廟上香時遭遇流匪被一外男所救而且還與其孤男寡女共處一室之類的謠言滿天飛。”
姜氏將在胡家遣人來退婚后就派人調查得到的消息說出。
“我又往深了打探,發現這其中不全是謠言。”
“也就是說胡家認為女兒與外男有接觸不便與我們家結親?”
“不,不對,一定不止這些。”
江邇空思索著,若只是這樣,胡家應比我們更著急婚事能成好消除謠言,而不是直接退親。
要知道一般要退親也是男方主動。
女方主動就會有嫌貧愛富之類的謠言產生,還會對女方家里其他議親的姑娘們有影響,除非……
“除非救了女方的男子愿意娶她而且比大哥強得多!”/“肯定還有救她的人愿意娶她而且家境遠比我們家好。”
江邇空和江依臣同時回答,說出的話都是一個意思。
不約而同的相望對視,兄妹二人皆是默契一笑。
而一旁的江傘鑫左看看大哥,右瞅瞅姐姐,只覺得此時他們竟格外的相似。
當然不僅是指容貌,是指那狐貍精似的狡詐氣質。
兩人長相雖大都隨母,但眼睛和眉毛有所不同。
一個隨父親那樣的劍眉星目,一個隨母親那般柳眉杏眸,明明截然不同此時卻閃爍著同樣的光。
“既然胡家不愿結親那就把庚帖和定親信物物歸原主,我沒什么意見。”
江依臣表明態度。
眾人對此沒什么意見,不過陳氏有些擔憂:“那臣哥今年都十七了,這次回來能……”
找到合適的嗎?
議親,定親,然后舉婚結親,這需要很長一段時間。
但凡是有女兒的官家都會留女兒在家一兩年后再成婚。
這不只是疼不疼女兒的問題,還是關乎女方家里地位尊嚴問題。
若是定親后立馬將女兒嫁去男方,會讓人覺得是女方家里攀炎附勢或是女方有問題。
但若是留太久又會讓人以為是女方有問題或者女方家想讓女兒成了老姑娘再嫁人。
這里面,門道深著呢。
而且為促進生產,大燕律法明文規定男不得超及冠(二十歲)成婚,女則不得超雙九(十八歲)成婚,否則就要每年按人頭繳交繁重的“解婚稅”。
但那還只是對平民百姓而言。
對官員來說家中后輩若無特殊緣故必須及時成婚,為朝廷輸送新鮮血脈,否則就要罷官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