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十六歲那年,因不堪我媽的折磨,想帶我從家里逃跑。
我媽知道這事后,一把掐住我的脖子,冷笑著說:
“想跑是吧?給錢!老娘就當從來沒生過你們兩個賤種,要不然我就掐死她!”
于是,姐姐花了三千塊錢,把我“買”了過來。
后來,我和姐姐的分公司開到國外,我媽拎著一袋炸魚干敲響我家的門:
“乖女兒,快讓媽媽進去,我來看你們了!”
姐姐滿臉詫異:“阿姨,你認錯人了,我們倆從小就是孤兒,哪來的媽?”
1
小時候我們家很窮。
窮到什么地步呢?
七歲之前我只見過西瓜的模樣,從來都不知道它是什么味。
村里有人把吃剩的西瓜皮扔進豬食桶里,我和我姐就在那守著,人一走就趕緊把瓜皮撈出來,即使上面還沾著不明物體,我依舊覺得這個脆脆的東西真好吃。
我被開水燙傷,家里找不到藥膏,我就拿鞋油硬抹,結果第二天整個腳背的皮肉都爛了,我媽連扇我六個耳光,怪我浪費鞋油,然后我還要一瘸一拐的下地除草。
我姐十二歲開始發育,用攢了半個月的錢買了條小背心,我媽氣瘋了,把她打到耳膜穿孔,罵她是騷貨,連我也跟著挨了兩腳。
就是在這樣的條件下,我弟在家過得十分滋潤。
我叫程夢楠,我姐叫程盼楠,我媽常說,如果第一胎是個兒子,那后面就沒有我倆的事了,所以我們都要感謝弟弟。
肉和菜都是奢侈品,弟弟卻每天都能吃到大雞腿,他吃的時候,我媽就拿筷子戳我的肩膀。
“看什么看?碗里不是有飯嗎?餓死鬼的玩意,再看我把你眼珠子挖出來!”
面前的咸菜不知道放幾年了,甚至還能看見小蟲子在里面蠕動,我怎么都咽不下去。
我不服氣,我知道弟弟存著好多零食,有大白兔奶糖,還有方便面,我也想吃這些東西。
于是,我趁人不注意,偷吃方便面里的調料包,被我媽逮到了,她抄起竹竿就來抽我。
竹竿的質量特別好,打起來嗖嗖帶風,那天我暈了醒,醒了又暈,后背和胳膊上染的全是血,我一邊哭一邊給我媽磕頭,說我再也不敢偷弟弟的東西了,我媽這才大發慈悲,讓我跪到凌晨再回去睡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