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七七不見了七七不見了的那天,江夏正在洗碗。她沒察覺異樣,
只是突然覺得廚房安靜得過分,安靜得像水聲之后,連空氣都不打算繼續流動。
她關掉水龍頭,擦干手,喊了一聲:“七七?”沒有回應。“七七——?”她轉身走出廚房,
四處看了一圈。 陽臺的門虛掩著,窗簾被風吹得鼓起來。她的心忽然像被一根細繩勒住,
拽得緊緊的。陽臺空蕩蕩的,貓窩里空空如也,貓爬架上落著一點貓毛。
她下意識地沖進每一個房間,床底、柜子后、鞋盒里、洗衣機里,甚至翻了冰箱門。“七七!
!”整間屋子空空如也,像什么都沒有來過。
那只陪了她五年的貍花貓——她親手從救助站抱回來的小家伙——就這么憑空消失了。
她打印了二十張尋貓啟事,貼滿了小區每根電線桿;她在小紅書和豆瓣“貓咪互助”發帖,
附上七七每一個花紋特寫、眼睛顏色的描述,甚至連她的呼嚕聲特征都寫進去了。
沒有人回她。沒有人見過七七。而她,幾乎在兩天內失去了語言。——她從未意識到,
一只貓會帶走她所有的情緒。第三天夜里,她縮在沙發角,抱著七七那只舊玩具老鼠,
一遍一遍刷手機,直到眼睛酸痛,終于睡著。那一晚,她做了一個夢。
夢里她回到了大學時代的舊寢室,夢見男孩站在樓下,抱著她曾經送他的書在等她。“江夏,
”他說,“你要是還在,就出來見我。”她在夢里哭了出來。醒來的時候,天微亮。
她想翻身,卻發現自己——根本翻不了身。她的四肢短而輕,身體軟得像團棉花,
耳朵在不受控制地動。她低頭看自己。毛茸茸的前爪。淡黃的毛。右眼邊一小撮深色花紋。
她的心猛地一緊:——她變成了七七。不是像,不是夢,是徹徹底底地,變成了一只貓。
她呆坐在沙發上,盯著落地鏡里那個身影。她知道這不是幻覺。她成了七七。七七走了。
而她,現在成了它。她不知道為什么。她只知道——在心底,
有一個聲音在說:“你還有一個人要去見。”她忽然想起他了。那個她離開得最狼狽的人,
那個她從未道歉過的人,那個……她放棄的戀人。她站起身,
第一次以“貓”的姿態走到門口。她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見到他。她只知道,這一次,
哪怕是以七七的樣子,她也要走到他面前。去問一句:“你還記得我嗎?
”—第二章:我出現在他家門口江夏沒有想過,自己有一天會以這種方式站在他家門口。
——一只貍花貓,左腳踩在門墊邊緣,尾巴僵直,耳朵微微收起,
像只剛經歷完風雨、仍然不信任世界的小動物。她努力調整呼吸,可貓沒有辦法深呼吸。
她只能不停地眨眼,壓下心里那些奔涌而來的情緒。她認得這棟樓。他們談戀愛的后期,
他搬來這里獨居,說是方便離公司近。她來過幾次,后來因為她父母的堅持,
她徹底和他斷了聯系。分手那晚她沒有解釋太多,只說:“我們不合適。
”實際上她壓根不想分手。可她的父母說:“他沒有家庭背景,連父母都不在了,
以后你能指望什么?”她掙扎過,試圖抗爭過,可最后她還是放棄了。他只以為她絕情,
卻不知道她哭了整整半個月,也從未再談過一段戀愛。她按不到門鈴,也打不開門。
所以她只是在那里等,一動不動地等。風吹亂了她的胡須,雨水落在她的爪子邊,
她卻沒有后退一步。終于,門開了。他蹲下,看著她,一時沒說話。她仰頭看他,
心跳得像要炸開。他變了。眼神不再像從前那樣透亮,臉色也比記憶里憔悴。
他看了她好一會兒,才遲疑道:“你……哪來的啊?”她不敢動,只是緩緩抬起前爪,
在他鞋面上輕輕碰了一下。動作輕得幾乎像一場請求。他眼里閃過一絲什么東西,像是猶豫,
又像是……某種熟悉感。然后他嘆了口氣,輕輕把她抱起來。“先進來吧,別感冒了。
”—屋子里很干凈,和從前一樣。可她清楚,這間屋子已經不屬于她的記憶了。
照片墻上不見了她的影子。 她曾經送的那幅畫被換成了一張抽象裝飾。 廚房的水杯架上,
只剩下一個人的杯子。他把她放在沙發上,轉身去倒水,像在照顧一只臨時收留的流浪貓。
“你身上挺香的,估計剛洗過澡。” “哪家的小祖宗走丟了?”她窩在沙發上,
看著他轉身的背影,耳朵輕輕動了一下。他從沒對她說過“你挺香的”,
可他現在對“她的貓”說了。她忽然想哭,可貓是不能哭的。只能一動不動地坐在那里,
像一塊毛茸茸的石頭。他把水放在她面前,笑了一下:“喝點?應該喝不了吧。
”她輕輕低頭碰了下杯沿,尾巴在沙發上一圈圈繞。他盯著她的尾巴,
忽然低聲道:“你這動作……有點像……”他沒說完。她抬頭看他。他笑了笑,
又嘆了口氣:“算了,我估計想多了。”“你眼神有點像以前那只貓。她……陪了我挺久的。
”江夏心頭猛地一顫。她知道他在說誰。不是七七。是她。他只是用“貓”這個詞,
代替了她的名字。她心里忽然泛起一個強烈的聲音:“我要讓你記起我。”哪怕只有一次。
哪怕你不知道我是我。只要你能再愛我一次,我就不白回來。
—第三章:他真的不記得我了他給她取名叫七七。“你跟我以前認識的一只貓長得太像了,
就這么叫吧。”她趴在沙發上,沒有動。這個名字,是她給真正的七七起的,
現在從他嘴里說出來,仿佛命運開了一個荒誕的循環: 他忘了她,卻記得她的貓。
他把她照料得很好。喂貓糧,換貓砂,打掃爪印,
甚至在超市買了新的逗貓棒——是她當年用過的那款。她看著那根熟悉的玩具,
在心里一點一點地確信:他曾經真的愛過她,是真的。只是不記得了。—他從不提她的名字。
不是刻意避開,而是完全不記得這個人存在。她趁他睡著,跳到他的電腦桌上,
點開照片文件夾。空的。她跳進抽屜,扒出一疊舊照片,他抱著另一只白貓笑得燦爛。
照片背后寫著“2019.7.11 江邊”。那是他們第一次出去旅行的日子。
可那只白貓——他們從未養過。她愣住。他刪掉的不只是她的照片,
是把她的痕跡替換成了另一個“虛構的陪伴者”。她跌坐在桌面上,尾巴垂下來,
碰到桌角掉落的那張紙條。是個便簽,潦草地寫著:“有些記憶不能留下來,會影響恢復。
”落款是某家心理診所的名稱。她僵住。原來不是他主動忘了她。是有人,幫他忘了她。
那一刻,她終于明白: 她不是在“追問一個忘記她的人”,她是在對抗一個抹去她的世界。
—第二天,他坐在客廳翻著一張舊CD,神情恍惚。
那是她送給他的——一個只錄了一首她哼唱的小曲的CD。 他低聲說:“我記不清是誰了,
可是聽起來很熟。”她輕輕跳到他腿邊,把爪子搭在他膝蓋上。他低頭看著她,
輕聲問:“七七,我是不是忘記了什么很重要的事?”她喉嚨里發出一聲極輕的“嗚”。
不是喵叫,是一種情緒快要碎掉的聲音。他揉了揉她的頭,說:“算了,應該不重要了。
”她忽然站起來,在他膝蓋上轉了一圈,然后用牙輕輕咬住他衣角。他愣住了。
那是她過去爭吵冷戰時的一個小動作。 她從不說氣話,只是輕輕咬住他衣角,
然后沉默地站在一邊。他說過一次:“你咬我衣服干嘛?”她回答:“我想留下點痕跡。
”此刻,他低頭看著這只貍花貓咬住自己衣角,眼神出現一絲模糊。她松口,坐回地板上,
尾巴卷起,盯著他。他摸了摸她的腦袋,像是想起了什么,又像是什么都沒有。
—那晚她趴在窗邊,看著天邊最后一顆星星落下。她在心里對七七說:“我不走了,
我要留下來。”“我要讓他記起我,哪怕只是一秒。”“我是他愛過的人。
”—第四章:你還是喜歡藍色花紋的杯子,對吧?他總是用右手握杯,杯柄朝外,
沖水的時候喜歡先放熱水后放冷水。她記得這些。江夏在他不注意的時候,跳上廚房臺面,
用爪子輕輕拍下那只他一直在用的白瓷馬克杯。 杯子落地,摔成三瓣。他趕過來,
抱起她:“你干嘛?!”她沒有動,只是看著他,尾巴靜靜繞在前爪上。
他嘆了口氣:“你這是嫌我杯子不好看?”第二天,
他從柜子最里側翻出一個舊杯子——藍色花紋,邊緣有細裂紋。她認出來了。那是她買的,
一共兩只,一人一杯。他當初嫌花紋太花,說:“這個像什么民宿風,太小資。
”可用了一次又一次,從來沒換過。后來她搬走時那一只不見了,
他留下的這一只就也一起被塞進了最底層。此刻他把它洗干凈,用它倒了水。
她看著他喝第一口水,手指搭在杯子花紋上,動作下意識地順著紋路摩挲。
他忽然愣了一下。“……有點熟悉。”她尾巴在地上輕輕掃了一下。
他的眼神有些飄:“我以前是不是很喜歡這種藍色杯子?”她默默走過去,繞著他轉了一圈,
最后爬上沙發,跳到他肩膀后方蹲著。那是她以前在他家最喜歡坐的位置——安靜,
又能看著他。他反手摸到她的毛,低聲說:“你怎么這么像她。”她一怔。
他接著說:“不是外形,是感覺。
坐姿、動作、表情……有點像我記憶里那個……已經模糊掉的女朋友。”她尾巴一緊。
“我是不是太久沒去找她了?可她不是離開了嗎?”他低頭,看著藍色杯子,又看著她。
“我忘了她的名字。”江夏第一次感受到一種沉默的哀傷——不是為自己被忘記,
而是看著他真的那么無措地,努力地,想記起什么卻徒勞。她輕輕跳到他膝蓋上,慢慢趴下。
他抱著她:“你說,如果她回來了,但我認不出她,會不會很傷心?
”她喉嚨里發出一聲低低的“嗚”。他聽不懂,但他抱緊了她。—那晚她守在他電腦前,
爪子一下一下敲鍵盤。她嘗試輸入她的名字:“江夏”。搜索欄空白。她換拼音,換昵稱,
換當年網名,統統沒有。她打開日歷,找他們紀念日——空白。手機相冊,全部清空,
連聊天記錄都不在。像是他這輩子從沒遇見過她。可她不信。她記得那么清楚的回憶,
不可能只存在她一個人身上。她一定會找到某一個縫隙——一個足以塞進一個“我”的縫隙。
讓他記得:你曾說過喜歡我。喜歡到,就算我變成一只貓,你也會認出我。
—第五章:我咬開了那個信封他有一個抽屜,從不打開。那個抽屜在書桌最上層,
鎖孔早就生了銹,鑰匙他似乎也弄丟了。江夏第一次發現,是某天他翻找文件,
拉開一半就迅速合上,眼神閃避。 她趴在書桌上,靜靜盯著那塊抽屜邊緣發黑的地方,
感覺那里藏著她存在過的證據。那晚他出門加班,她等門鎖咔噠一聲落下,立刻跳上桌,
伸爪去勾那個抽屜。勾不動。她轉身,用牙齒咬住把手,用力一扯——沒動。她退后幾步,
深吸一口氣,猛地撲上去。“啪”的一聲,舊木抽屜被震出一條細縫。她一爪插進去,
小心地把抽屜扒開。里面躺著幾張泛黃的照片、一疊信紙和一個封了口的牛皮信封。
牛皮信封上寫著三個字:“江夏 收”她瞳孔微縮,爪子顫了。她咬住信封邊角,拖到地上。
舊膠封已經松了,她小心地把它扒開,里面是一張信紙,紙張軟了、邊角有褶。
上面熟悉的字跡讓她喉嚨一緊——那是她自己寫的字。她記得這封信。
那是她決定和他分手那天寫的,但她沒寄出去。她在信里寫:“我爸媽說你沒有家庭背景,
將來幫不了我,我也說服不了他們。 但我沒有說服自己。我真的舍不得你。
”“我不會再出現在你面前了。 但如果有一天你還記得我,我希望你能養只貓,
像我一樣,蹲在你沙發邊,等你回家。”她看著那最后一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