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那就當你們兩天的零花錢,好不好?”
房間內傳出的哄笑像是一把把尖刀,狠狠捅入我馬上要破碎的心臟。
五百萬,我在豬雜店起早貪黑五年,剛好能抵他給孩子兩天的零花錢。
原來,裴斯年早就在外養了一個女人,還和她有了兩個孩子。
想起這五年,每次跟我纏綿的時候,哪怕只剩臨門一挺,裴斯年都會帶上套。
曾經有一次,我扣住他準備撕開包裝袋的手。
可他手上的動作卻沒有停,邊撕包裝袋邊說:
“現在我們太窮了,還養不起孩子?!?/p>
我因為他的眼淚,拋棄了京圈千金的身份,只身來到他的城市。
為了他,我這雙十指不沾陽春水的手,握起刀殺了五年豬。
殺豬妹。
我的家人要是聽到誰這樣稱呼我,肯定會把對方大卸八塊。
可我卻像個傻子一樣,上趕著回應。
此時,自我離家出走后,鮮少聯系我的哥哥給我發來消息。
“玩夠了沒?回家,我去接你。”
眼淚劃過臉頰,落在我充滿刀痕的手臂,滾燙得生疼。
我顫抖著手指回復了句:
“好。”
我既然能拋棄京圈公主的身份,也同樣能放棄他。
從現在開始,裴斯年,我不要你了。
我只身回到了出租屋。
人在執著被愛的時候,總會做出驚天動地的蠢事。
為了他,我以每月200塊的租金,在潮濕陰暗的出租屋里和裴斯年擠了五年。
只能放得下一張木板床和一個桌子的小空間,一千多個日日夜夜,
我和他就在這吱呀作響的木板床上,一次次做到神志不清。
那時我們的日常支出就只有每天五塊一盒的盒飯,以及8.8的避孕套。
那時,我天真的以為,真愛可抵萬難,哪怕再窮我也甘之如飴。
現在看來,一切都是那么可笑。
這間地下出租屋,是他用愛和謊言,給我搭建的囚籠。
只有我當了真。
提著冰箱里多出的豬肉離開后,我經過了剛剛裴斯年在的那個地方。
我加快了腳步。
誰知,還是被裴斯年的兄弟一眼發現了。
見到我,他先是一愣,隨后漫不經心地靠在椅子上,嘲諷地看著手里提著豬肉的我。
“喲,殺豬妹,出來送豬肉啊?手里的賣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