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別以為沒了你,我弟弟就找不到女朋友,他的好日子可在后頭呢。」
鄭倩尖叫:「沈安怎么可以這樣,我們才分手多長時間他就要結婚了!他不可以這么對我,
我不同意他結婚!」「你算個屁呀,你不同意好使嗎。」我掛斷電話,
估計電話那頭的鄭倩快氣死了。在法院還沒出結果之前,我通過朋友給弟弟介紹了一個對象。
沒想到倆人一見如故,見了一面就確定了關系。這個姑娘我們知根知底,品性沒得說,
弟弟跟她在一起非常愉快,很快兩人就談婚論嫁。同時我起訴鄭倩造謠誹謗我的案子也宣判,
鄭倩構成造謠誹謗罪且情節(jié)嚴重,被判兩年有期徒刑,賠償我的精神損失十萬元。
但由于她是個孕婦,所以緩刑一年。鄭倩拒不執(zhí)行賠償,法院直接凍結了她的賬戶,
把她賬戶里僅有的五萬塊錢給我劃了過來。在她支付完我的剩余賠償之前,
她的賬戶里都不可能有錢。很快到了弟弟結婚典禮這天,我早早就安排好了保安,
就怕鄭倩突然跑來搗亂。事實證明我的擔憂沒錯,她果然來了。她被保安攔在門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