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年之前雨還在下,像是無聲地提醒著他記住那年夏天的味道。那是三年前,他28歲,
在這個城市已經奮斗了五年,從一個初入職場的毛頭小子熬成了能獨當一面的銷售總監。
按理說,這是一個可以“瀟灑”的年紀,
可他的生活卻一天天像極了公司里的財務報表——冷冰冰的,沒有感情。直到那天,
他走進了那家老舊的咖啡館。這家咖啡館就在他公司樓下,但他平時從來不光顧,
原因很簡單——太小太破舊,和他“精英白領”的身份格格不入。可那天下午,天氣悶熱,
會議剛結束,他頭疼欲裂,不想回公司,也不想回家,便隨意地拐了進去。咖啡館里人不多,
空氣中飄著微苦的咖啡香。他隨手點了杯卡布奇諾,坐在角落,看著窗外車來車往。
她端著咖啡走來,神色有些緊張,明顯是新手。就在放下杯子的那一刻,她手一抖,
咖啡灑了一點在他手背上。“啊,對不起對不起!我……我馬上給您擦!”他皺了皺眉,
下意識地看向她。是個很年輕的女孩,扎著高高的馬尾辮,穿著不合身的制服,
眼神里滿是慌張。她像只受驚的小鹿一樣遞過一張紙巾,連連鞠躬。他本來想發火的,
可話到嘴邊卻變成了一聲輕笑。“你這么慌張,反倒讓我記住你了。”她愣住了,
接著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那笑容明媚得像陽光,仿佛一瞬間點亮了這昏暗的老咖啡館。
他不知道自己為什么會說那句話,
也不知道自己為什么會接下來的幾天都忍不住來這家咖啡館。他只是知道,
他開始期待那張笑臉。她叫林婉兒,大四剛畢業,在咖啡館兼職掙生活費,準備考研究生。
她說起夢想時眼睛會發亮,說到生活的難處卻也不抱怨。他第一次遇到這樣一個人,
干凈、透明、沒有社會的疲態。他們聊天,從興趣到電影,從讀書到生活。
她像一只站在窗臺的麻雀,好奇地看著外面的世界,而他像那扇窗,慢慢為她打開了一條路。
漸漸的,他每天都會去咖啡館,甚至特意挑她值班的時間。她也不再緊張,
總會笑著跟他打招呼,“又是卡布奇諾嗎?”有一天她遲到了。他正要走時,
她冒著雨沖進來,頭發都濕了,卻笑著說:“路上堵車,別介意。”他第一次看她這么狼狽,
卻覺得她從未如此真實。他脫下自己的西裝外套披在她身上,那一刻,時間仿佛靜止。
她低頭輕輕說:“你對我這么好,會不會喜歡上我啊?”他怔住了,然后點了點頭。
“那你要等我,我想去考研究生,不能這么快談戀愛。”“好,我等你。
”他不知道自己哪來的耐心,也許是被她的認真所打動,
也許是自己終于遇見了那個值得等的人。那年夏天,他們沒有太多親密的舉動,
甚至沒有牽手。可他每天都心甘情愿地去那家小咖啡館,坐在角落,聽她講今天的趣事,
看她認真記單,看她背單詞,練習英語口語。他覺得那就是愛情。她說她喜歡雨天,
因為她覺得雨滴打在傘上是一種有節奏的浪漫;他說他討厭雨天,
因為雨讓他覺得心情更沉重。她說:“那就讓我幫你喜歡上雨天。”他說:“如果你在雨里,
那我就不會討厭。”他們的故事,就在一場場細雨中慢慢醞釀。直到夏天快要結束的時候,
她告訴他:“我考上了B市的研究生,要走了。”他愣住了。“我以為你會留下。
”她輕輕搖頭:“我不能為了愛情放棄自己。你也不該為我停下腳步。
”“可我們才剛開始啊。”“所以才要各自變得更好,再重新開始。”他沒有說話。
那天他沒有送她,只是站在咖啡館外,看著她離開的背影。雨下得很大,他沒打傘,
像是在懲罰自己,也像是在送別那個夏天。那年,她21歲,他28歲。
一個正走進青春的尾巴,一個剛學會承擔的男人,他們沒能在一起,
卻在彼此心里留下了最深的印記。他們都以為未來還長,還可以再見。可有些再見,
就是再也不見。2.戀愛的光陰那是個沒有任何儀式的開始。林婉兒離開的第二天,
他還是照常去了咖啡館。陽光灑在她曾坐過的位置上,
桌上那只寫著“Smile”的馬克杯還在那里,可她不在了。他點了一杯卡布奇諾,
一如既往,卻喝出了從未有過的苦澀。自從她走后,他們靠著微信保持聯系。他白天忙工作,
她在新城市奔波求學,時差似乎只有一小時,心的距離卻越來越遠。可每一晚,
她都會發來一句:“今天很累,但看到你回我消息,就覺得開心。”他也會說:“我也累,
但你還在,我就還能堅持。”戀愛是件奇妙的事,即使兩人遠隔千里,
只要一句問候就能讓人感覺彼此未曾分離。他們開始用日記記錄每天的生活,然后交換。
她會寫:“今天上了三節課,還和室友吵了一架……不過沒關系,你說過,
生活本來就是一地雞毛。”“我發現學校圖書館對面的小吃攤特別好吃,如果你在,
我一定要帶你來吃。”他也寫:“今天開會被上司罵了兩個小時,
站著聽完竟然一點也不生氣,不知道為什么,一想到你在努力,我也不敢懈怠。
”他們像在兩個世界里搭起一座橋,把點滴瑣碎鋪滿上去,連成一個完整的愛情。某天晚上,
她語音里頭一次哭了。“我好想你啊……這個城市好陌生,好累,今天又丟了公交卡,
又被老師點名批評。”他聽得心疼,恨不得立刻飛過去,可最后只是溫柔地說:“婉兒,
你哭吧,我聽著。等你哭完,我再說我有多想你。”她哽咽著笑了:“你這個人,
說話總像小說一樣。”“那你就是我這本小說里,唯一的主角。
”有時候他們會同時打開視頻,在不同的房間里做各自的事情,卻仿佛并肩而坐。
她聽著他打字的聲音入睡;他看著她睡著的模樣靜靜發呆。即便遠隔千里,
他們過起了比身邊人還親密的生活。兩個人都不善表達,
卻在一次次碎片的日常中把對方深深裝進了生活的軌跡里。他變得比從前更加努力。
以前加班是為了升職、賺錢、買車,如今只是為了早點完成工作,好抽空多和她聊會兒天。
她也變得更加勇敢。以前總是膽怯考試、逃避社交,現在敢一個人站在講臺上演講,
只為了不讓他說:“你是不是又害怕了?”他們從未見過面,仿佛也見了無數次面。
然而再濃的情感,終究敵不過時間和距離的現實。有時候她會失聯一整天,
他發去的消息像石沉大海;她解釋說:“實驗太多,手機調了靜音。”他信,
卻難免胡思亂想。有時候他下班太晚,忘了報平安;她表面說理解,
心里卻總會反復刷新他最后一條微信的時間。漸漸地,
那些甜蜜的問候中開始夾雜起試探與猜疑。“你最近是不是有點冷淡?
”“你是不是遇到了別的女生?”“你為什么今天沒有第一時間回我?”他們都沒有變,
卻都被生活拖得有些力不從心。那天她說:“我在想,我們是不是都該停一停了。
”他愣住了。“我不是不愛你,而是……我好像越來越看不到我們的未來。”那一刻,
他的心沉到谷底。他以為的堅不可摧,不過是她獨自堅持太久的偽裝。“你能等等我嗎?
等我忙完這個季度的項目,我就飛過去見你。”“你總是這么說啊,可你總也來不了。
”那天的雨特別大。他一個人站在公司樓下,看著雨點打在地上砸出一圈圈漣漪。
手機屏幕還停留在她最后的那句話:“我們都累了,就別互相拖著了,好嗎?”他沒回。
她也沒再發消息。愛情沒死,只是被現實一刀一刀割成了碎片。沒人有錯,也沒人能挽救。
兩年,731天,從初遇到遠走,從甜蜜到沉默,
他們仿佛只是經歷了無數戀人都會經歷的常態。他依舊去那家咖啡館,坐在那個角落的位置,
點一杯卡布奇諾,不加糖。服務員換了很多人,那張熟悉的笑臉卻再也沒出現過。
有人問他:“你是不是有個女朋友?”他說:“沒有,曾經有個姑娘,后來她走了。
”“走了?”“是啊,走進我心里,然后走出了我的生活。
”愛情的光陰在他腦海里不斷閃回,像電影的慢鏡頭,一幀幀,不舍得快進。他終于明白,
原來所謂愛一個人,不一定要擁有她的一生,但曾經擁有的光陰,便是他此生最珍貴的部分。
有人說,真正的愛情不是轟轟烈烈,而是在你想起她時,依然會嘴角上揚,
哪怕心也在隱隱作痛。他笑著活著,卻也悄悄地,在每一個雨天,記起了她。
3.錯認與雨傘又是一個下雨天。天空陰沉得像一塊沉重的幕布,
把整個城市的喧囂都壓得低低的。路面濕滑,雨水匯成小溪在街邊流淌。傘在空中漂浮,
仿佛每一把傘下都有一段故事在流轉。他依舊獨自一人,走在熟悉的街頭。這條路,
他曾陪她走過。那時他們共撐一把傘,肩并著肩,她的發梢常常掃過他的臉頰,
帶著洗發水的香味。可現在,他一個人撐傘,兩眼空洞,腳步漫無目的。那種孤獨,
不是“沒有人陪”的孤獨,而是“曾經有人陪,現在只剩自己”的落寞。走著走著,
他竟鬼使神差地走到了那個路口。這個城市太大,大到人海茫茫又太小,
小到不經意就踩進回憶的漩渦。他站在十字路口,任憑細雨打在傘上,沙沙作響。
他望著前方的燈光,整座城市仿佛都在回憶。正當他沉浸在過往中時,
一個熟悉的身影從眼角掠過。那一刻,他的心猛地一跳,仿佛有一束光擊穿了雨幕。
他沒有多想,幾乎是條件反射般,扔下手中的傘,朝那背影追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