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出院后,外祖父母和祖父母這兩對一輩子的至交好友絕交。祖父母傷心不已,
一直自責沒教育好父親??善鋵嵥麄儾]有錯。父親以前不是這樣的,他是從掌權后,
家族企業在他手里越做越大,才逐漸膨脹的。不是他們教育的問題。
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各自為我做法事,祭拜超度九九八十一天。祖父母覺得實在是對不起我,
對不起我母親,也對不起我外祖父母。他們把家族企業并入母親家,
自此常年隱居寺廟為我祈福。父親則被剝奪家族股份,逐出家門。母親派人去抓顧晴。
可我父親變成乞丐,醫院要把顧晴趕出去。她知道事情不好,早就跑了。
母親和父親都不罷休,一直在找她。終于,父親在我養父母家 ,
也就是顧晴的親生父母家找到了她!原來我的養父母根本沒死!當年顧晴回家后,
一直鬧騰著想回到顧家,不然就自殺。養父母為了救顧晴,不小心從山上摔下來摔斷了腿,
癱在床上。之后顧晴跑了,只有養父母收養的哥哥照顧他們。
父親給顧晴的財產早被她揮霍殆盡,顧晴無處可去,又死皮賴臉回了老家。她回家沒多久,
就鬧著半夜心臟不舒服。養兄一個殘疾聾啞人,在急著帶她去醫院的路上被車撞飛。
她不但不知悔改,還拿著一大筆賠償金繼續揮霍無度,很快就把賠償金也花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