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弟媳整張臉憋的通紅,半天反駁不出一個字。先不說水電費和生活成本,
他們找母親拿的三萬塊確實是我的。是那天母親專程找我,夸程凱懂事了,
知道帶著她一起賺錢了。我當時就知道炒股的事情根本不靠譜。他們一沒經驗,
二沒一手資料。只是道聽途說就把所有錢,都一股腦的砸了進去。這么炒,他們不虧誰虧?
當時加起來賠了10萬,弟媳就開始鬧著要離婚。母親沒辦法,又找我繼續借錢。
還說這些之后都從拆遷款里扣。等拆遷款到了,那多出的20萬就不要了。我答應了,
也懶的再讓她寫欠條了。就這樣持續了三年之久。當我把所有賬單都給他們一筆筆對完時,
共計支出了36萬!我朝母親好奇的問道:“如果我每月拿不出這么多錢,你打算怎么辦?
”“是要再幫我介紹個對象拿彩禮?還是把我的腎挖出來賣錢?”“也對,
餓誰都不能餓著兒子一家。”這是我內心的刺,從大學畢業后埋藏至今。
上班第一個月發了六千工資。我很激動,自己留了兩千把剩下的三千打給家里。
卻接到母親打來的電話,問我為什么不全打回去。還說我一個女孩家,根本花不了那么多。
留個幾百塊就行,以后還有男朋友。自那以后我才知道,原來母親不是不重男輕女。
只是想把我培養的出息了。拿更多的錢去貼補家里,不至于生活過的太艱苦。
而我也確實這么做了,以至于上班三年無社交。中間我斷過很長一段時間。是因為我的丈夫。
我告訴母親,自己有了家庭就不可能再打錢回去了。丈夫去世以后母親再度登門。
說我和楠楠每月花不了那么多,弟弟和弟媳就不一樣了。何況弟媳生的又是個男孩,
把我媽激動壞了。當我把這些全都說出來,弟媳卻不以為然。“這些難道不是應該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