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在他們眼里,我從來都不是女兒。
我只是一個為兒子服務的工具。
到了關店時間,車依然沒有回來。
店長走過來,臉色陰沉地說:“林曉月,車在哪里?”
我張了張嘴,卻發不出聲音。
“既然如此,從現在開始,你被停職了。”
“總公司法務部已經介入,你準備承擔全部責任吧。”
他伸出手:“把你的工牌交出來。”
我顫抖著摘下胸前的工牌,這塊印著“經理”的銘牌是我用三年時間才辛苦得來的。
可現在我卻要因為別人的過失放棄它。
店長拿到工牌后,冷冰冰地對我說:“收拾東西,離開。”
同事們站在不遠處,眼神復雜地看著我。
有同情,有幸災樂禍,還有看熱鬧的興奮。
我低著頭,把桌上的東西胡亂塞進包里。
剛走出店門,手機響了。
嫂子發來一張照片:超速罰單,鮮紅的數字格外刺眼。
語音緊接著傳來:“曉月,這豪車就是不一樣,油門輕輕一點就飛出去了。就是一不小心開太快了,你去交一下罰款哈!”
“對了,這車我們開著挺順手,先開一段時間,等開膩了再還你。”
我肺都要氣炸了。
他們偷了車,還讓我去交罰款?
我立刻打了過去。
“你們現在在哪里?”
接電話的是我哥,他的聲音有些支支吾吾:“我們在......在外面。”
“曉月,婷婷不是故意的,你別生氣......”
我聲音顫抖著說:“哥,你知道嗎?我被停職了,要是你們再不還車,我可能就要坐牢了!”
電話那頭沉默了幾秒,突然語氣變了:“那還不是怪你?你要是早點答應把車給我們,哪有這么多事?”
“再說了,沒了工作正好。趁你還沒被那些人玩爛,趕緊找個人嫁了,還能收點彩禮補貼家里。”
電話掛斷了。
我的心像被人狠狠捅了一刀。
玩爛?這是親哥說出來的話?
我憑自己的努力才拼到如今的位置,他憑什么這么說我!
我握著手機,站在冷風中,整個人像被掏空了一樣。
不知道走了多久,回過神時,我已經站在了跨江大橋上。
橋上的風很大,吹得我頭疼。
橋下的江水漆黑一片。
從小到大,父母總是讓我讓著哥哥。
好吃的,好玩的,都是哥哥的。
我工作后貼補家用的錢,父母轉身就拿去給哥嫂揮霍。
突然間,我想通了。
既然他們從來不把我當一家人,我又為何要替他們著想。
正當我有所決斷時,身后傳來一個大叔的喊聲:“小姑娘!有什么事想開點,別做傻事啊!”
我剛想回頭解釋我沒想輕生,手機突然響起,是一個陌生的本地號碼。
我有些疑惑地接通,電話那頭傳來一個嚴肅的聲音:
“喂,是林曉月女士嗎?這里是市交警大隊。”
“你哥哥林志剛和嫂子張婷,剛剛醉駕撞人。”
“他們說這輛車是你的,你馬上來處理一下。”
我趕到交警大隊時,整個人都是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