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叫周小小,今年21歲,職業是殺人犯。當然,如果殺人也算職業的話。
在一家郊外的廢棄工廠內,看著躺在地上奄奄一息、時而又抽搐一下的男人,我冷冷一笑,
眸子里沒有半分憐憫。“哐當!”我扔掉了匕首,從容不迫的蹲下身看著他。“李銘,
后悔么?”“噗……”這個男人回答不了我,但我從他的眼神里,看到了茫然與后悔。
我可不會覺得他是后悔當初侵犯了我,他應該是后悔今天出來與我見面,對吧?
他眼里的恐懼也不是來源于我,而是來源于死亡。是啊,人死了就什么都沒了,他當然怕。
可是又有誰知道,我已經死了三年。“李銘,放心吧,這只是個開始,
張力和王強很快就會下來陪你的。”那只伸到半空中的手,終究是垂下了。
我臉上露出一種近乎病態的笑容,心中有數不盡的快意。我該走了,剩下的時間不多了。
我殺了人,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也沒想過逃避,但是在被抓住之前,我還要殺兩個人。
這算不算是頂風作案呢?誰知道呢。2三年前,我畢業了,畢業典禮過后,
當晚又是分別晚會。三年,說長不長,說短不短,那一晚,大家都是放開了喝,
我本身是不沾酒的,但無奈有個生怕事兒不大的閨蜜宋小素。酒過三巡,接著就是各回各家,
各找各媽。我頭一次喝那么多酒,整個人頭暈目眩都快找不到回家的路了。所以自然而然,
李銘主動擔當起了護花使者,他曾對我不止一次表白,他喜歡我這件事,我知道,
同學也知道。不出意外,在半途中,李銘又跟我表白了,我知道這應該是最后一次了。
“小小,畢業了,還是不肯接受我嗎?”路燈下,看著那張有著些許稚氣,
卻又異常堅定的臉,我笑了笑。“李銘,我從沒拒絕過你。”“可是你一直說等畢業畢業,
現在我們已經畢業了啊。”“所以如果我還是不答應呢?”“我不知道。”我嘆了口氣,
其實我現在很想答應他,相識三年,他待我很好,天天都為我買早餐,送情書,
盡管我不止一次明確拒絕過。我無法回應他的情書,但我也每天托人把午餐放在他的桌子上,
那個人是我的閨蜜,宋小素。說來也奇怪,我原本是想自己送的,但閨蜜總說我要矜持,
于是她代勞了,熱情的很,這里得提一句,買午餐的錢是我出的。在沒有成為戀人之前,
他對我好,我無法心安理得的接受,我只能用自己的方式回應,只希望別虧欠了他。
話又說回來,如果我不喜歡他,也不會接受他對我的好,人總是矛盾的。所以高中三年,
就有這么一個古怪的現象,李銘追了我三年,大家都知道,宋小素追了李銘三年,
大家也知道,可我喜歡李銘,除了宋小素,沒人知道。“李銘,再等等吧,
我會告訴你答案的。”“小小,三年了,你還要我等?”李銘一臉愕然。你等了我三年,
可知我亦等了你三年。再有三天,我就18歲了。3當我再次醒來時,
發現自己正身處于一間小黑屋,站在我面前的,是光著膀子沒穿上衣的李銘。這一刻,
我的大腦窒息了,心臟似乎都停止了跳動。三年了,連最后三天都等不及嗎?
我只記得上樓之前,后腦被人突然敲了一棍,醒來就到這了……他侵犯了我,
我像是第一天認識他……李銘氣喘吁吁,神色復雜地看著我,“小小。”“哐!”突然,
又有兩個男人從門外進來,也是光著膀子的,他們都是我的同學,分別叫張力和王強。
那倆人都是一臉壞笑,額頭密布虛汗,只見他們笑瞇瞇的看著我。“銘哥,
難怪你追了周小小三年,滋味確實不錯啊,哈哈哈。”“是啊是啊,銘哥,謝謝咯,
哈哈哈……”我不知道身后的李銘是何表情,
我只是拖著這具殘破不堪的肉體逃離了這個地方。他在身后呼喚我,但我不想回頭。
4那一晚過后,我把自己關在房間里哭了很久,輕生的念頭不止一次在我腦海里閃過。
時間過去了半個月,閨蜜也來找過我幾次,都被我拒之門外。宋小素,你還記得嗎?
你跟我說過李銘是個很好的人啊,你記得么!老天爺有時很不公平,
厄運專挑苦難人這句話并不是無的放矢,一個月后,我的母親死了。死因,
下班買完菜走在馬路上,被人酒駕開車撞死,根據警察描述,臨死前,她還護著懷里的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