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幾天后,我收到了一個快遞。拆開時,小本本“啪嗒”一聲掉在地上。
我顫抖著翻開戶口本,我的那頁已經被單獨分了出來。這意味著,從法律上講,
我終于自由了。第二天一早,我走出警局,手上拿著嶄新的身份證。
我摸著身份證上的“楊燦燦”三個字,突然蹲在地上嚎啕大哭。路過的阿姨嚇了一跳,
猶豫著遞來紙巾:“小姑娘,沒事吧?”我搖搖頭,眼淚卻流得更兇。
為那個冬天凍得手腳生瘡的招娣哭,為那個永遠吃剩飯的招娣哭,
也為終于獲得新生的楊燦燦哭。研究生畢業后,我進入了一家國際投行工作。
第一個月發工資時,我看著銀行卡里五位數的數字,在ATM機前站了很久。
這些錢足夠我買下小時候夢寐以求的所有東西,但奇怪的是,我什么都不想買。
我用第一筆積蓄成立了“燦陽助學基金”,專門資助貧困地區的女童上學。
每次去山區看望那些女孩,看到她們拿到新書包時閃亮的眼睛,
我就仿佛看到了當年那個穿著姐姐舊衣服的自己。我原以為我這輩子都不會結婚,